各班级、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社会实践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研究生的社会服务意识,提高实践育人效果,并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的管理,现决定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已完成社会实践但未认定学分的全体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实践成果取得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认定流程
1、研究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填写《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
2、学院组织和对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考核,评定实践成绩。
3、学院提交《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与《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研究生院(研工部)进行审核。
4、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盖章后返还学院《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一份由学院整理归入研究生毕业档案,一份由学院留档。
5、社会实践成绩由学院录入系统,经学院考核和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社会实践成绩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四、其它事项说明
1、研究生学习期间,社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3周。
2、研究生实践可以选择教学实践、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三项实践中的任意两项。如研究生已参加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并已获得学分,则无需再申请社会实践学分。
3、入学前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无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填写《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免除社会实践环节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经导师签字和学院认定后报研工部审核可获得该学分。
五、资料提交
各班级收集学生《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附件1,一式两份),《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交给学工办杨老师处,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到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研工部审核盖章后再返还学院;《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3)。上述材料请各学生交至班长处,各班长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前提交,电子版以XX班级+社会实践命名发送到邮箱399889760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11B223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0577-86689303
附件1: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doc
附件2: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xls
附件3:BAT365唯一官网研究生免除社会实践环节申请表.doc
BAT365唯一官网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