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p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期中临近,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巩固学生的阶段学习成果,请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进度于近期安排期中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第11周
二、考试科目:以理论为主的必选课、限选课须安排期中考试(详见附件1:2024-2025-1 期中考核课程清单)
三、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附件2:试卷模板)、小论文、课外大作业等形式,请与系主任、团队负责人商定且必须与大纲保持一致。(平行班考题、考试时间需统一)
四、考试要求:
1、如采用笔试形式、需教务科统一送印试卷,请任课老师务必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纸质版(A4单面打印)连同送印卡交至11B-202(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728990);如需安排考场、监考老师请送卷时一并告知。
2、期中考核结束后一周内请任课老师做好期中考试成绩登记(附件3:期中成绩登记表模板),并私发给教务科李梅,同时需保留期中成绩登记原始材料(期中试卷请任课老师自行留存至学生毕业后5年),于期末或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连同期末试卷材料一并上交至学院教务科存档。
五、其他
1、请相关任课老师注意安排好教学进度,如需补课请与教学班学委确定好时间后,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教务科李梅老师安排教室(请避开工作日上午时段及周日至周三晚上时段)。
2、请相关任课老师做好考前答疑,积极做好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3、请本科各年级同学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复习,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任课老师进行答疑。
4、期中考试安排细表后续排定后另行通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务科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