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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10月19日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BAT365唯一官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已在2023-2024学年认定成功的资助对象可以参评(详细名单见附件2),在2024-2025学年认定成功的资助对象,但未在2023-2024学年进行认定不能参评。

二、奖励额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1人。

五、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10月23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内含样表,务必按样表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每位申请学生电子材料(附件3、4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放入单个文件夹,并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收齐后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089454932@qq.com,邮箱主题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材料(附件3),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由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11B223林丽丽老师处请确保电子和纸质材料齐全,并于10月23日下午4点前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院审核

学工办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三)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四)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林老师,电话0577-86689303。

 附件1: 关于印发《BAT365唯一官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考名单).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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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