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BAT365唯一官网学生收费暂行办法》(行政〔2010〕263号)规定,学校按照学生的选课情况收取学分修读费。学生在本学期第八周前核对、确认本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学校依此收取学分学费。为确保选课数据正确无误,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选课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14年04月03日(第七周周四)——04月09日(第八周周三)
二.核对方法:
1.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学生选课费查询】,查询选课情况以及选课学分。毕业班学生(09级建筑学本、10级本科、12级专升本)——查询全部学期选课情况和总学分。非毕业班学生(10建筑学本1、11、12、13级本科、13级专升本)——查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情况和本学期总学分
2.没有异议的学生,在选课学分确认表无问题栏签字确认。
3.有异议的学生,在确认表问题栏签字确认,同时下载打印附件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上交本学院教学科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此次核对将作为学校对学生收取学分修读费的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核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无故不签字确认的学生,将视为学生默认系统里的选课学分正确无误,学校将按照系统里的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2.选课记录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学费、成绩和毕业,请学院认真做好选课学分核对工作。
学分核对确认表.rar
附件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学分核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