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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年09月30日 浏览:
 

2014级各位研究生:

现将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本人修读课程及必修环节的课程学习计划(包括本人在入学后11.5年的课程学习阶段应修读的所有课程、学位论文计划、学术活动计划、实践计划(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用于导师指导和规范研究生本人的学习。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导师确定后制定。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的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注意:

1、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

2、在提高办学效益,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导师应指导研究生科学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合理选修课程。

3、培养方案中的学位公共课及必修环节等,不可选择;但分方向设置的学位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应根据本人的专业方向选择修读课程。

4、培养计划除应满足应修(最低)学分数外,还应满足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中各课程类别应修的课程学分数。容易忽略的是跨文理专业选修课及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程,要求二选一选修。

5、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研究生类别等务必根据培养方案规范填写。

三、关于补修本科课程的说明

以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或跨专业考取研究生的,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课程(目的是掌握本专业的最基本的知识)。培养方案中已经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按指定课程补修,未指定补修课程名称的,补修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3门,通过相应的考核并计入考核成绩,但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四、完成时间:

1010日前研究生必须将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录提交,1012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个人培养计划纸质表一式两份送交到学院教学科。

五、打印请采用新版《BAT365唯一官网学术型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空表见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631765    86689300         

 

附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