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要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的文件规定,以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评奖资格。(详情请点击此处查看省科技厅网站相关通知)
1.按照省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见附件1:浙科发成〔2006〕314号)的规定进行推荐。
2.推荐项目要求有成果登记编号,请大家抓紧时间在4月10日前进行登记(关于成果登记的详情见附件2:《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报奖的材料应与成果登记的材料一致。
3.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因此,请要申报的老师务必在4月10日前尽快向科研处贾淑萍电话(86596017)报名以便向主管部门申请名额及编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书面材料务必在4月16日前交科研处705室。每个项目需提供书面推荐书17份,附件材料2份(材料不退还)。
4.推荐基础类研究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07年4月底前),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5.应用技术类成果必须提供查新报告;
6.推广技术发明类成果可以不需查新报告,但必须有相关的发明专利以及成果采纳单位提供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
科研处
2008年4月1日